摘要
2012年8月31日新通过的《民事诉讼法》在第十五章"特别程序"中增加了实现担保物权条款,是一种《民事诉讼法》对《物权法》的"程序呼应"。然而,立法上的相互衔接只是程序与实体结合的第一步,更为重要的问题是,如何从衔接走向规范——将这种"程序呼应"变成具有可操作性的规范,在司法实践中快速实现担保财产的变现。在对实现担保物权案件进行法条解读的基础上,可以参照非讼程序理论对担保物权实现程序进行性质定位与条文细化,以期推动实现担保物权制度的规范化发展。
出处
《东方法学》
2013年第4期153-160,共8页
Oriental Law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民事诉讼审理的集中化--基于法院民事审判的实证研究"(项目批准号:10YJC820078)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