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民营企业劳动关系建设循序推进,民营企业劳动关系不断改善、总体稳定。对于新时期我国民营企业劳动关系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和矛盾,各级政府要予以高度重视,应区别不同情况进行分类指导,坚持用发展的观点和办法解决当前民营企业劳动关系的问题和矛盾。要努力创造条件,积极探索建立符合社会主义社会建设要求的稳定的民营企业新型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保证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构建社会主义稳定社会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
出处
《北方经贸》
2013年第8期2-3,共2页
Northern Economy and Trade
基金
2012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课题(12BGL090)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