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刊讯2013年6月28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各省级煤矿安全监察局,有关直属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发出《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安全评价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安监总规划(2013]79号)。通知说,通过近年来持续开展专项治理,安全评价机构从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安全评价机构的监管更加有效,安全评价在事故预防中的技术支撑作用越来越明显。但是,部分地区仍然存在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对甲级资质安全评价机构跨区域开展评价业务实行审批性层层备案,对安全评价机构作出的评价报告组织行政性评审并由企业支付费用等问题。为进一步规范安全评价机构监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出处
《化工安全与环境》
2013年第27期2-2,共1页
Chemical Safety & Environ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