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水工建筑物对设计方案的基本要求是安全、经济和实用。其中,后两个主要是面对业主和管理者,可由设计人员与有关方面商定。而安全是最重要的事,关及社会,不仅要由上述人员协商确定,而且还需面对有关的社会公众取得认可。社会的要求应由法律及工程界制定的有关规范、标准来保证。制定指导思想应是从全局上做到设计工作与社会的要求相协调,使水工建筑物设计符合安全可靠、经济合理、适用耐久、技术先进的要求;并在总结经验、尤其是总结工程失事或出现事故教训的基础上,加强科学研究,使所制定的标准日趋完善。
出处
《黑龙江水利科技》
2012年第2期168-169,共2页
Heilongjiang Hydraulic Science and Technolog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