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司交叉持股是指两个以上公司基于特定目的,相互投资而彼此持有对方所发行之股份,继而相互成为对方股东的情形。交叉持股是一项利弊共存的制度,有助于公司稳定经营权、防御敌意收购、灵活筹措资金等,但也具有内部人控制、资本虚增、内幕交易等弊端。应在公司法、证券法、反垄断法以及税法层面对公司交叉持股进行合理规制,既发挥其正面效能,又抑制其负面效应。
出处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3年第5期88-90,共3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 of Police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公司交叉持股法律问题研究>(12YJC820056)的阶段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