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公安行政诉讼败诉率在一定程度上反映着公安机关行政执法的规范程度,反映着公安队伍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当前,公安行政诉讼败诉率偏高,其直接原因包括部分案件证据不充分、事实调查不清等五个方面,体制性原因包括公安机关职能的双重性、公安机关职责任务过多过重、对公安机关行政行为的监督不到位等。要有效解决公安行政诉讼败诉率偏高问题,应该从适当扩大公安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等五个方面入手。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期145-150,共6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