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作为一种新的刑罚执行制度,社区矫正在我国试点已十年,其渐渐被人们所认知并接受,且在实践中取得了重大突破。但社区矫正中的社会调查工作,还并未完全被公众所熟知。社区矫正社会调查可分为裁决前调查和裁决后执行过程中个性化矫正方案制定前社会调查。其中,社区矫正裁决前调查制度主要包括量刑前调查、假释前调查和暂予监外执行前调查三类。目前,我国不少地方在实践中已经开展了社区矫正社会调查工作,但在裁决前评估、调查人员专业性、调查时间等方面还存在一些问题,可从立法、裁决前检察院及法院等机关在委托调查机构和资源共享、裁决前社会调查与裁决后社区矫正个性化矫正方案制定前的社会调查资源共享等方面进行突破与整合。
出处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13年第2期11-17,共7页
Journal of People’s Public Security University of China:Social Sciences Edition
基金
北京市共建项目<北京市社区矫正理论与实践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立项批准号:共建项目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