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城市房屋拆迁本质上是一种行政法律行为。检察机关介入城市房屋拆迁领域,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实际上是检察权对行政权予以监督和制衡的一种体现,是我国宪政制度设计的一种体现。而当前我国城市房屋拆迁中的行政执法状况和检察监督状况均不容乐观。应进一步完善立法,扩张检察权的权能,增强检察机关的独立性,并通过加强检察机关自身的制度建设,充分发挥城市房屋拆迁中的检察职能作用,预防并及时制止各种拆迁违法现象,确保社会的安定和谐。
出处
《潍坊学院学报》
2013年第1期81-85,共5页
Journal of Weifang University
基金
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重点课题"城市房屋拆迁中的问题与检察职能发挥"(鲁检2011JCKT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