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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电视版权案停止侵权责任的适用——评电影《画皮》著作权侵权案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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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审理涉及播放器的"三网融合"之著作权侵权纠纷案件,仍应坚持技术中立原则,在弄清楚播放器技术的基础上,根据"上传作品内容构成直接侵权"到"明知或应知他人直接侵权仍提供技术帮助构成共同侵权"的脉络来查明责任,具体停止侵权责任的内容应与行为人实施侵权行为的具体方式相适应。
作者 祝建军
出处 《中国版权》 2013年第1期37-40,共4页 China Copyright
  • 相关文献

参考文献5

  • 1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2011)朝民初字第17348号民事判决书.
  • 2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2)二中民终字第10166号民事判决书.
  • 3姜旭.《乐视诉互联网机顶盒侵权案尘埃落定》,载《中国知识产权报》2012年8月31日版.
  • 4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奚晓明2011年11月28日在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为推进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 5SonyCorporationofAmericaetal. v. UniversalCityStudio, Inc.,etal.464U. S. 417(1984).

同被引文献6

引证文献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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