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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误读“大病医保须缴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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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针对“个人缴纳的大病医疗保险金是否可以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国家税务总局纳税服务司通过官方网站作出解答:大病医疗保险金不属于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列举的基本保险类,因此不能在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需要并入个人当期的工资、薪金收入,计征个税。
作者 张枫逸
出处 《中国税务》 2013年第3期68-68,共1页 China Tax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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