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03年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政府采购在调控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政策作用日益增强。但是,与我国公共财政改革目标和开放政府采购市场的要求相比,我国政府采购在法制建设、政策功能、采购规模、采购监管和采购执行等方面还存在一定差距。因此,必须在采购范围、法制体系、执行标准、监管方式和政策功能等方面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的标准化建设。
出处
《河南财政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2年第3期1-4,共4页
Journal of Henan College Of Finance & Taxation
基金
河南省科技厅软科学研究招标课题(122400450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