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国有企业的"国有性"决定了其"经济目标的实现为非经济目标的实现服务",在纳税义务履行上起表率作用成为国有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主要方式之一,从而导致实务中许多国有企业税务筹划意识淡薄。本文对1530个上市公司样本的适用税率和实际税率进行了研究。结果发现,国有企业争取税收优惠的积极性和税务筹划水平明显较非国有企业低,且这些差异在国有控制公司和非国有无政治联系的公司间最为显著。据此提出,国有企业的管理者树立依法纳税、合法节税的经营观念,对经营活动进行合理、合规筹划和安排,不仅能够提高管理水平,增强市场竞争力,而且在履行经济责任的同时,也承担了应有的社会责任。
出处
《财会通讯(下)》
2013年第1期101-103,共3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基金
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十一五"规划2010年度资助项目"社会责任
资本权衡和企业价值"(项目编号:GD10YGL08)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