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作为犯罪中“先行行为”的本质及其产生作为义务的条件——兼论刑法第133条“因逃逸致人死亡”的立法意蕴
被引量:60
出处
《中国刑事法杂志》
2000年第5期11-23,共13页
Chinese Criminal Science
二级参考文献1
-
1刘明祥等撰稿,赵秉志.刑法争议问题研究[M]河南人民出版社,1996.
共引文献86
-
1徐长江.不真正不作为犯中先行行为成立范围的再思考[J].刑法论丛,2022(4):161-195.
-
2叶远鹏,叶远峰.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问题研究[J].天津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20(1):42-45.
-
3张建新.交通肇事罪逃逸行为定性之检讨[J].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3,18(S1):85-86. 被引量:2
-
4孟伟.评交通肇事罪的“共犯”[J].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4,2(1):84-88.
-
5姚兵.“因逃逸致人死亡”法条分析——兼评交通肇事罪共犯[J].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3,11(4):34-37. 被引量:3
-
6郭威,蔡雪嵩.论不作为犯罪中先行行为的范围[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6):51-54. 被引量:1
-
7杨雪,张磊.浅论犯罪行为是否属于先前行为[J].思想战线,2009,35(S2):166-168. 被引量:1
-
8杨阿荣.交通肇事罪之逃逸行为认定研究[J].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2008,35(S1):22-24. 被引量:2
-
9殷磊.论交通肇事罪的立法完善[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4,17(4):87-93. 被引量:2
-
10林亚刚.论结果加重犯的若干争议问题[J].法学评论,2004,22(6):73-81. 被引量:30
同被引文献381
-
1陈璇.过失犯远因溯责的规制路径:以渎职犯罪为中心[J].中国法学,2023(2):285-304. 被引量:26
-
2董春华.论侵权法中注意义务的“一般性”[J].中国政法大学学报,2020(2):130-142. 被引量:15
-
3姚诗.不真正不作为犯 德日的差异演进及中国的后发式研究[J].中外法学,2021,33(3):723-742. 被引量:11
-
4陈璇.紧急权:体系建构、竞合适用与层级划分[J].中外法学,2021(1):5-31. 被引量:36
-
5王志祥.“杀害被绑架人”的未完成形态问题研究[J].河北法学,2021,39(8):48-66. 被引量:2
-
6张小虎.不纯正不作为犯先行行为犯罪及其处置的法理分析——兼论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22(1):53-59. 被引量:5
-
7王福生.浅谈徇私枉法罪客观方面的认定[J].人民检察,2001(3):50-52. 被引量:18
-
8胡东飞.危险犯应属实害犯的未遂形态[J].中国刑事法杂志,2001(4):21-24. 被引量:20
-
9田宏杰.故意伤害罪若干疑难问题探讨[J].法学家,2001(4):99-103. 被引量:11
-
10侯国云,张豫生.交通肇事能否引起救助义务辨析[J].人民检察,2002(9):13-14. 被引量:8
引证文献60
-
1徐长江.不真正不作为犯中先行行为成立范围的再思考[J].刑法论丛,2022(4):161-195.
-
2孟伟.评交通肇事罪的“共犯”[J].河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04,2(1):84-88.
-
3侯国云,张豫生.交通肇事能否引起救助义务辨析[J].人民检察,2002(9):13-14. 被引量:8
-
4张晶,赵静.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案件探讨[J].安徽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28(5):95-100. 被引量:4
-
5林亚刚.论结果加重犯的若干争议问题[J].法学评论,2004,22(6):73-81. 被引量:30
-
6刘文莉,黄润恒.交通肇事逃逸与司法实践[J].求索,2004(10):88-90. 被引量:1
-
7侯国云.有关交通肇事罪的几个疑难问题[J].中国法学,2003(1):180-182. 被引量:24
-
8蒋晗华.浅析犯罪行为可否成为先行行为[J].当代法学,2002,16(2):79-81. 被引量:6
-
9刘洪杰.论不作为犯罪中的作为义务[J].周口师范学院学报,2005,22(1):75-77. 被引量:1
-
10黄河.析交通肇事逃逸致死案件的认定方法[J].云南大学学报(法学版),2005,18(3):100-103.
二级引证文献357
-
1陈洪兵.中国式加重犯未遂问题研究[J].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21,51(2):111-125. 被引量:8
-
2邓毅丞.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排他性要件:理论勘误与功能重塑[J].政治与法律,2022(7):132-148. 被引量:8
-
3金秋实,金燕.自我危险化中被害人答责与参与人的救助义务[J].政法学刊,2024,41(3):75-83.
-
4向柯翰.不作为犯罪中领域支配理论的二阶层适用研究[J].中财法律评论,2023(1):310-330.
-
5龙健宁.等置性重构:以不作为的行为性为核心[J].刑事法评论,2024(1):469-491.
-
6崔涵.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实行行为新论:不作为说的再展开[J].刑事法评论,2024(1):204-221.
-
7曾一珩.严惩电信网络诈骗的定性依据与量刑逻辑[J].刑事法评论,2023(1):443-460. 被引量:1
-
8杨军.刑法上等置判断的方法论基础[J].刑事法评论,2023(1):185-204.
-
9张薇薇.作为与不作为之间:中断救助行为的处罚模式探讨[J].刑事法评论,2022(2):482-498.
-
10黄小飞.自杀违法的辩护与新论说——作为参与自杀处罚路径的探讨[J].刑事法评论,2019(1):635-655. 被引量:2
-
1王平,周斌.从一起交通肇事案谈刑法第133条的适用[J].西南石油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99(3):6-7.
-
2贾凌,李霞.醉驾入罪合情、合理更合法[J].民主与法制,2010(24):40-41. 被引量:1
-
3童帆.交通肇事因逃逸致人死亡具体案件的认定[J].魅力中国,2009,0(27):226-227.
-
4安颖.刑法修正案(八)增设危险驾驶罪之问题研究[J].辽宁公安司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1(3):23-24.
-
5刘红,郭泽强.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问题的再思索[J].河北大学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03,5(1):30-31. 被引量:1
-
6楼伯坤.刑法第133条规定与加重犯理论之冲突[J].浙江工商大学学报,2004(5):36-41. 被引量:2
-
7朱建华,都龙元.“交通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应为独立罪名[J].广西社会科学,2003(5):109-111. 被引量:16
-
8马乐明.关于对醉酒驾车刑法规制的反思及立法构想[J].中共银川市委党校学报,2011,13(2):80-82.
-
9王军明,姜俊山.论交通肇事后“因逃逸致人死亡”[J].辽宁警专学报,2007,9(4):70-74. 被引量:1
-
10王冲.危险驾驶罪法定刑设置之质疑与补正——兼论与刑法第133条之1第2款规定之协调[J].合肥师范学院学报,2012,30(4):98-102.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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