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有组织犯罪重要的不仅在于“犯罪” ,而更在于“组织”。群体性共同犯罪因其组织严密程度的区别 ,表现出不同的类型特征。犯罪团伙尚未达到“有组织”程度 ,不应归属有组织犯罪之列。犯罪团伙、犯罪集团、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黑社会组织是有组织犯罪的低级、中级和高级形态 ,作为有组织犯罪较低级的形态 ,若不遭到有效防范和有力打击 ,各自就会向更高级的组织形态演变 ,它们之间有着发展进程中密不可分、不断递进的必然性。
出处
《政法论丛》
2000年第2期13-15,共3页
Journal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