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民事诉讼中的鉴定启动权是鉴定权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是诉讼权利的重要内容,也是保障当事人诉权的重要手段。新《民事诉讼法》对民事诉讼中的鉴定启动程序作出了新规定,强化了当事人的举证责任,符合建立现代民事诉讼鉴定制度的客观要求。以解读这一修改为研究的逻辑起点,通过民事诉权的实体涵义及程序涵义探讨其缘由和意义,能更好地诠释民事鉴定启动权对诉权的保障作用;从比较法的视角探析民事鉴定启动制度,可以预测我国民事鉴定的未来走向;在分析其证据属性的基础上构架启动程序,细化申请的审查标准,增设救济程序,可以为司法鉴定的立法和新民诉法司法解释的制定提出建设性意见。
出处
《中国司法鉴定》
2013年第1期102-108,共7页
Chinese Journal of Forensic Sciences
基金
华东政法大学研究生创新能力培养专项资金项目(20133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