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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年起食品包装需标注“过敏原”以警示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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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根据2012dY6实施的《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要求,明年起,食品包装上必须标注“过敏原”。
出处 《中国食品工业》 2012年第11期6-6,共1页 China Food Indu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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