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程序法的人本精神在于尊重与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国外行政程序法的人本精神主要表现在行政程序法典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上。国内行政程序法的人本精神主要表现在行政程序单行法的具体原则与具体制度上。现阶段,我国行政程序法还存在一定的人本精神之缺憾;展望我国行政程序法之人本精神的理想图景,必须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典并要求在指导思想上,应当树立"以人为本"的观念并确立行政程序正当的基本原则;在制度建设上,应当进一步完善行政听证、行政程序违法责任等制度。
出处
《求索》
CSSCI
2012年第12期255-257,共3页
Seeker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2BFX090)
湖南省教育厅基金项目(11C0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