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腐败的本质是利益委托和权力代理的勾结与合谋,其对公共权力行使和资源分配有着巨大的腐蚀作用,对社会政治经济的健康发展有着不可估量的危害。20世纪70年代,西方经济学家开始用经济学方法和原理来阐释和评价人的行为价值,并逐步形成了一种理论分析法学———法律经济学。运用法律经济学的成本收益分析方法,将我国反腐败制度的成本和收益量化,以期为执政党构建反腐倡廉长效机制提供合理的制度选择。
出处
《甘肃社会科学》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222-225,共4页
Gansu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