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法由于其涉及领域广、内容复杂多变的特点,使得行政法难以制定统一的法典,对行政法基本原则的研究依旧在挫折与探索中。随着改革开放朝着纵深方向发展,作为社会上层建筑的民主法治建设也在逐步推进,民主与法制辩证关系的理论以及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作用的重要性也在实践中逐渐成熟。目前,行政法界都提出了新的行政法基本原则:行政法定原则,行政均衡原则,行政正当原则。这三种新生的行政法基本原则实际上是对行政法基本原则的补充与扩展,并有事实根据作为支撑。
出处
《商业经济》
2013年第1期122-123,共2页
Business & Econom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