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农村土地制度变革历来是农村变革的关键,其要义在于产权。现行农村土地产权制度存在所有权主体"虚置"、使用权不稳、收益权受限和处置权残缺的主要缺陷,亟待改革。学界对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众说纷纭,主要形成国有化、私有化和完善集体所有制三种具有代表性的方案。通过批判与借鉴这些方案,将土地"国家终极所有,农民永久使用"这样一种国家与农民二元产权作为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创新模式似更为可取。
出处
《理论探讨》
CSSCI
北大核心
2013年第1期94-97,共4页
Theoretical Investigation
基金
2010年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国家终极所有农民永久使用二元产权最新农地制改革模式研究"(10YJA770008)
2012年江苏省普通高校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资助项目"新中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研究:以安徽省太和县为个案"(CXZZ12_0375)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