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GATT在出口关税方面没有明确的具体约束规则,但中国在入世时承诺,除对列明的少数产品在约定税率之下征收出口税之外,取消适用于出口产品的全部税费。在中国原材料出口限制案中,中国对某些稀有资源征收出口税的范围和最高税率超出了承诺水平,且不能援引GATT1994的一般例外条款抗辩。我们应考虑采取不会对国际贸易流向造成扭曲影响的替代措施,更多地运用国内产业政策和环境政策达到预期目的。
基金
2011年度安徽高校省级科学研究一般项目<后危机时期安徽省出口贸易摩擦应对机制研究>(项目批号:2011sk183)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