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本文试图通过中国法学方法论二十年之演进和中国法学发展之间的关系这一视角 ,对中国法学走向成熟的路径作一分析。本文认为正是中国法学在文化论上或“温和”或“激进”的西化 ,促成了中国苏联化法学传统的重构与解构 ;并借此进而认为 ,中国法学除了应继续重视学习与引进西方法学的方法论之外 ,还应立足本国民族思维的特点通过法学方法论的更新来构建原创性的法学理论 ;并最终使中国法学的传统、重构、解构及建构工作能够整合起来 。
出处
《浙江社会科学》
CSSCI
2000年第5期68-72,共5页
Zhejiang Social Scien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