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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销售行为纳税筹划的净利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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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混合销售行为的相关规定 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则为混合销售行为。除此之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应当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增值税应税劳务,不缴纳增值税。其中,非增值税应税劳务,是指属于应缴营业税的交通运输业、建筑业、
作者 郑小平
出处 《财会月刊》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1期38-39,共2页 Finance and Accounting Monthl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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