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文选》选录诗、赋、骚等37(或39)种文体,而无“小说”。这自然引起了研究者的注意,如胡师大雷先生在辨析《文选》不录“说”体时即有涉及,相关论点可归纳为二:其一,“小说”是“说”这一文体之一种,是诸子之说的一部分:“诸子之说,其义应该是‘学说’,是‘论’,却大多不标明‘说’。当标明‘说’的诸子之说就成了小说。”
出处
《文艺评论》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2期51-56,共6页
Literature and Art Criticism
基金
2011国家社科基金"<汉书.艺文志>注解长编及研究"(编号:11XTQ013)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