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伴随着医学技术的不断进步,护理人员的责任范围正由单纯的生理角度的护理、疾病观察护理及医院内临床护理向心理与整体护理、预防保健及社区护理拓展。责任范围的扩大以及社会对医护工作期望值的日益增加,使护理实践中护患关系日趋复杂化,不但包括护患双方在诊治、护理等技术活动中的行为关系,还包括利益、道德乃至法律关系等。在医疗工作中,医护关系已变为“并列一互补型”医护关系。护理人员拥有职业自主权,包括护理伦理决策权,对自己的行为负有法律责任和伦理责任,故有能力、也有必要在对患者的关怀照顾中独立作出伦理决策。
出处
《解放军护理杂志》
2012年第21期44-47,共4页
Nursing Journal of Chinese People's Liberation Army
基金
第二军医大学校级青年课题(2010HQN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