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首先,永清的做法,既有利于解决征地难的问题,也有利于解决农民产权实现的问题。通过成立土地托管中心,将征地补偿款作为农民征地入股的方式,在当前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大背景下,也应该符合政策,但在细节上还需进一步完善。其次,从产权保护的角度来说,国土资源部近年来一直在探索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当前正在对农利。产权股份制开展调研,包括北京也在尝试通过股份形式把土地权力量化。永清的“土地托管”基本上符合当前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趋势。
出处
《中国土地》
北大核心
2012年第9期18-18,共1页
China La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