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刊文献+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通知要求 做好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延续工作

在线阅读 下载PDF
导出
摘要 ·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有效期延续5年 ·有效期届满后企业未提出延续申请的,企业资质将被注销 本刊讯报道为了做好建筑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建筑幕墙工程设计与施工资质(以下简称"设计与施工资质")的延续工作,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等有关规定,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发出通知,
作者 童春华
出处 《中国勘察设计》 2012年第10期15-15,共1页 China Engineering Consulting

相关作者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机构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相关主题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浏览历史

内容加载中请稍等...
;
使用帮助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