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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建”人防工程产权应归国有——冠县人防对人防工程产权相关问题进行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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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目前,从全国来看,由国家出资单独兴建的人防工程,其所有权归国家所有没有争议;企业出资单独兴建的人防工程,其所有权归企业所有也没有争议。但是,有关“结建”人防工程的所有权归属,存在争议。笔者认为,“结建”人防工程产权应归国家所有。
作者 赵培安
出处 《中国人民防空》 2012年第9期51-51,共1页 Chinese Civil Air Def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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