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我国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府有关部门下发的管理性文件中,将检验分为很多类,诸如:监督检验(包括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检验,定期检验、统一监督检验、市场商品质量监督检验、日常监督检验)、认证产品检验、发放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过去的评优产品检验、质量分等分级检验、质量争议的仲裁检验、采购验货检验、消费者委托检验、企业产品出厂检验等等。笔者认为,对于质检机构而言,无论那种检验都属于委托检验范畴,只不过因委托方的地位、
出处
《中国防伪》
2000年第6期60-64,共5页
China Anti Counterfeiti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