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对于政府管制原因的解释,大多以市场经济为逻辑起点,给出了不同的解答。本文借鉴Djankov(2003)等人的思想,建立了一个分析框架,将自发秩序、私人诉讼、政府管制、国家所有制视为国家干预社会程度逐渐递增的不同方式。基于这种框架的理论解释,并用两个案例加以支持,表明政府管制在我国计划体制下早已存在,其原因主要是为了抑制政企合谋。最终得出结论和启示:我国在完善市场经济进行管制改革中,始终要防范政企合谋带来的消极影响。此外,政府管制的程度和深度取决于一定时期内无序和专制导致的社会总成本的高低以及相较于私人诉讼和自发秩序而言的管制的边际生产力大小,这对于我国目前的管制改革具有一定启示意义。
出处
《晋阳学刊》
CSSCI
2012年第5期38-47,55,共11页
Academic Journal of Jinyang
基金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10BGL103)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考虑合谋因素的政府安全管制效果研究"(08JC790017)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211工程"三期重点学科建设项目(731000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