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年来,日益激烈的全球竞争促使各国加大了公司治理与公司法的改革力度,从全球范围来看,"趋同抑或路径依赖",已成为公司法制改革不可回避的问题。通过对忠实义务的制定法与法律执行两个层面进行比较法律经济学分析,证明忠实义务仅在各国公司法的制定法层面实现了有限趋同,但在具体规制模式以及法律执行层面仍受制于路径依赖的影响。在我国,一味追求与发达国家公司法制度的趋同并不合适,可取的做法是加强法律实施的实证研究,了解路径依赖对公司法规则运行的影响,针对我国特定的局限条件推动公司法的改革。
出处
《中山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4期157-168,共12页
Journal of Sun Yat-sen University(Social Science Edition)
基金
国家社科基金2010年项目"商法研究:法律适用的视角"(10BFX08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