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前不久,北京大学法学院在北大陈明楼举办了“随迁子女‘异地高考’研讨会”。会议材料表明,2010年在北京2200万人口中大约1000万人没有北京市户口,这1000万人在北京生活、工作、纳税,已经是新市民,但他们的孩子却不能在北京参加高考,只能读到高中或者初中后回到户籍地考试。仅广东、北京、上海三地,就有300多万这样的孩子。为了孩子能正常参加高考,很多家长不得不把孩子从小留在户籍地上学。根据2007年全国妇联的调研报告,全国农村留守儿童约5800万,57%的留守儿童存在心理健康问题。另外,因为户籍的不同,考生考取名牌大学的机会严重不平等。以北京大学为例,2009年该校在北京10万考生中招收286人,而在河南约95.9万考生中招收98人。在北京,大约300名考生中就有一个被北大录取;而在河南,大约9785名考生中才能有一个被录取。与会者认为,以户籍为报考和录取资格带来的弊端巳远远超过其保证公平的价值。为此,他们呼吁打破户籍限制,逐步推进高考改革。与此同时,山东省宣布,在全国率先突破高考户籍限制,从2014年起将允许非户籍考生在该省参加高考。山东的做法对全国都有示范意义。异地高考能为农民工子女提供更多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各地都应学习山东的做法,逐步放开对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限制。按照分类、分步、有序推进的原则,限额审批,提前公示,允许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城市参加高考。
出处
《教育与职业》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9期5-5,共1页
Education and Voc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