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并购是兼并与收购的统一。兼并指两家或者更多的独立企业合并组成一家企业,通常由一家占优势的企业吸收另一家或更多的企业,包括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收购指通过任何方式获取特定财产实质上所有权的行为,可以是股权收购,也可以是资产收购,无论哪种收购,都只是取得目标公司的实际控制权,但该目标公司在名义上并未发生改变,也就是说该目标公司仍具有法律上独立的人格,有自己独立的法律地位。
出处
《财会通讯(中)》
2012年第6期8-9,共2页
Communication of Finance and Accounting
基金
广西教育厅科研项目"广西上市公司融资结构与公司治理结构的相关性研究"(编号:200911MS79)的阶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