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尽管现在铁道部、卫生部等部委密集出台“新36条”细则,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垄断行业,但这些政策更多地还停留在文字上,没有实质性的意义。例如,在“新36条”中明确规定民间资本可进入法律未明令禁止的垄断行业,但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准入门槛往往抬得非常高,国有企业注册资金只需1000万元,而民营企业注册资金就要高达5000万元。要推动这一工作,其中最现实、最棘手的问题就是,如何解决民营资本进入垄断行业后,它们与垄断国企既得利益者之间可能存在的冲突问题。
出处
《经济展望》
2012年第7期70-70,共1页
Economic Outl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