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 对病情轻重不等、临床差异明显的混合型精神分裂症进行再划分,并研究划分后次亚型之间的临床差异。方法 采用精神分裂症阴阳分型的划分标准,对混合型进行再划分,对划分后次亚型之间的SANS、SAPS、BPRS、SSSI、智能、神经系统软体征、临床疗效及一般临床资料进行比较。结果 混合型可划分为4个次亚型,各次亚型之间存有明显的临床差异。结论 精神分裂症阴阳性分型的诊断标准应注意防止Ⅲ_①型及Ⅱ型诊断的扩大化;Ⅲ型划分Ⅲ_(①、②、③、④)4个次亚型是必要的,也是恰当的。
出处
《山东精神医学》
2000年第1期6-9,共4页
Shangdong Archives of Psychiatr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