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1年5月下旬,国土资源部通报了2011年度全国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管理情况,2011年度全国补偿费征收入库额为181.9亿元,同比增长28.3%。其中,24个省(区、市)2011年度矿产资源补偿费入库额超过1亿元,山西、内蒙古超过20亿元,山东、新疆、黑龙江超过15亿元,河北、辽宁、安徽、河南、陕西超过5亿元。石油、天然气、煤、铁、锰、铜、铅锌、钼、金、水泥灰岩、建筑石材及普通建筑用砂石、黏土矿产资源补偿费征收入库额均超过1亿元。
出处
《矿业研究与开发》
CAS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38-38,共1页
Mining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