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4年7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签发了第28号主席令,从1995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把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48小时减至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不超44小时。随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总理又签发了国务院第174号令,要求从1995年5月1日起,实行每周平均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有困难的事业单位可以推迟到1996年1月1日,企业单位最迟于1997年5月1日实行40小时的工作制度。
出处
《水利建设与管理》
2000年第2期21-21,共1页
Water Conservancy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