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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世纪中国法理学的学术担当——“全国法理学专题研讨会”综述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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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法理学必须为部门法立法,为应用法学的发展,为整个法律职业共同体成员理性思维的形成,提供基础理论指导。而规范法学恰恰是法理学最正宗的研究领域和研究方法,是对部门法学最有帮助,最有指导性的,并最终使中国法理学从政治权力依附下摆脱出来。
作者 温晓莉
出处 《西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北大核心 2000年第2期121-123,共3页 Journal of Southwest University for Nationalities(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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