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现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存在一定的弊端,主要表现为:所有权主体虚位;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方式不明确,流转范围封闭;新增人口难以取得承包土地;承包地收回制度不合理。针对上述弊端,建议明确所有权主体的范围,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物权化;对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做出具体规定;探寻满足新增人口获得承包土地的新途径;借鉴永佃权理论来完善承包地收回制度。
出处
《生产力研究》
2012年第4期40-41,56,共3页
Productivity Research
基金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基本科研业务费项目"土地规模经营保障机制研究"(QN2009101)
陕西省软科学项目"关中农村土地规模经营保障机制研究"(2011KRM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