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法学本科人才的培养,应当以专业教育为基础、法律职业为导向,其基本要求是培养法学本科生的职业法律思维能力,培养法科学生包括文本分析能力、法律写作能力、实务操作能力、团结协作能力等在内的综合实践能力。现行的人才培养模式必须在课程设置、教学教法、法律实习、毕业论文设计、实践型师资建设等方面进行改革。
出处
《河南教育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2年第2期99-101,共3页
Journal of Henan Institute of Education(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s Edi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