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劳务派遣作为一种新型的用工形式涉及派遣单位、被派遣劳动者、用工单位三方主体。准确界定其法律性质是对其进行法律规制研究的理论基础。从劳动力市场考察三方关系,派遣机构的劳动人事管理与用工单位的劳动指挥管理是一个劳动关系中的两个组成部分,两者结合才构成一个完整的劳动关系,因此,二者为被派遣劳动者的共同雇主,对被派遣劳动者共同承担连带的雇主责任。
出处
《黄冈师范学院学报》
2012年第1期39-41,共3页
Journal of Huanggang Normal University
基金
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项目编号:2011sk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