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目的:评价离差法制订生长发育标准及BMI法、BMI校正法评价中国儿童少年现时营养状况的合理性。方法:以身高标准体重法为标准,用单因素卡方分析判别离差法的评价效果;以Ridit分析比较BMI法、BMI校正法的评价效果。结果:离差法与身高标准体重法相比,评价结果差异有显著性意义;BMI法与BMI校正法与身高标准体重法相比,评价结果差异也有显著性。结论:离差法评价生长发育已不符合客观实际;BMI法对儿童少年营养状况的评价并不适用,BMI校正法还有待于探讨。
出处
《浙江预防医学》
2000年第5期3-5,共3页
Zhejiang Journal of Preventive Medici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