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行政参与权的保障是指行政参与权得到法律的确认,并通过法律的实施,确保其行使,行政参与权的救济是指通过专门的法律救济制度对受侵害的行政参与权进行补救,从而使行政参与权的有效实现得到最终保障。行政参与权的保障与救济是参与式行政法律关系的稳定机制,但现行法律制度对行政参与权的保障与救济存在不足,需要改进与完善。
出处
《理论学刊》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88-92,共5页
Theory Journal
基金
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课题资助项目"‘参与式行政’与中国行政法制模式变革研究"(项目编号:08JJDB20163)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