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信义义务是一项在英美法系国家广泛使用的规则,该规则适用的范围在近百年来一直处于扩张状态。它要求受信人为了委托人的最大利益行事,是一种利他性的义务。为了说明信义义务的本质,学者们形成了财产理论、信赖理论、不平等理论、合同理论、不当得利理论、脆弱性理论、权力和自由裁量理论、重要资源理论等诸多的观点。单一的理论难以完全解释信义义务的涵义,应该注意其本质要求是为他人最大利益使用权力或者行为。信义义务的扩张应该有界限,它只能适用于一些极端情形,不能毫无原则地滥用。
出处
《湖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62-66,共5页
Journal of Hubei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