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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教不宜混滥论》讲记(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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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申造论意趣——为兴利除弊【论文】今将宗教语言意致,略为分别,用冀唯得其益。不受其病也。【讲记】印光法师的为人,如同他在《文钞》中一再告诫僧俗弟子们的那样:“以身教者从。以言教者讼。”意思是:凡欲教授别人者,首先应须自己做到.然后教人,人则服从:若是自无实行,仅靠口头上夸夸其谈以教人.则人心中必然不服.或讪笑之,或窃论之,故日讼。因此,我们可以决定地说:印光法师《文钞》三编遗教,包括本论,皆是从其实行中得来,一字一句.一点一滴,绝无虚词浪语。印光法师若是自己没弄明白、没有把握、没有做到的事情,绝不肯凭虚以教人。
出处 《法音》 北大核心 2012年第3期38-41,共4页 The Voice of Dharm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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