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依法治权不仅是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而且是其关键。只有依法治权,才能保证人民群众的法治主体地位,才能保证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性,才能保证依法治国的任务顺利完成,才能保证依法治国的目标顺利实现。而要真正依法治权,就必须做到:在治的主体上,国家权力机关与非国家权力机关相结合;在治的客体上,治权与治官相结合;在治的环节上,把对权力的获得,对权力的运行的制约、监督与对权力运行结果的监督相结合;在治的方式上,监督与制约相结合。
出处
《理论与现代化》
2000年第3期33-35,共3页
Theory and Moderniz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