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1999年 6月清华同方采用股权交换的方式吸收合并鲁颖电子 ,这是新中国首起以股权交换方式进行的合并。本文首先简要介绍此案例的背景 ,发现本案例采用了权益结合法 ;其次 ,在参照国外会计准则规定的基础上 ,从控制权与规模、合并的形式要求这两个角度分析了合并选用权益结合法的合理性 ,结果表明采用权益结合法是合理的 ;再次 ,本文从会计信息披露的角度探讨了本例在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不足。基于这些分析结论 ,提出了一些证券监管与准则制定方面的建议。最后 ,本文对存在的研究局限进行了检讨。
出处
《会计研究》
CSSCI
北大核心
2000年第2期16-25,共10页
Accounting Researc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