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劳动者报酬关乎劳动者的生存等基本人权和家庭和谐,关乎社会稳定。近年来,拖欠劳动者报酬一直是劳动争议的突出问题,社会上恶意欠薪逃匿的行为非常普遍。鉴于恶意拖欠劳动者报酬的行为严重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引发群体性事件和诸多社会矛盾,《刑法修正案(八)》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行为犯罪化,准确理解和把握该罪名的内容以及立法精神对于司法实践具有指导意义。
出处
《南都学坛(南阳师范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报)》
2012年第1期113-115,共3页
Academic Forum of Nandu:Journal of the 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of Nanyang Normal Universi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