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组建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初衷很明确,就是要服务农户和小微企业。从理论角度分析可以看到,因为小额贷款公司是股份制现代企业,以商业和市场原则来经营,有其自身的利益诉求,而农户和小微企业是信贷市场的弱势群体,必然也会受到小额贷款公司排斥,小额贷款公司难以实现其政策初衷。但是,实证研究的结果却出现两种截然相反的结论。本文基于山西永济富平小额贷款公司案例的分析后认为,小额贷款公司也可以实现政策初衷,不过,这些小额贷款公司必须具备一些显著的特征。
出处
《金融理论与实践》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4-10,共7页
Financial Theory and Practice
基金
何广文教授主持的国家哲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08&ZD024研究成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