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近日经国务院批准启动了四省市的地方政府自行发债的试点工作,迈出了我国地方政府债券市场化发行的重要步伐。文章对地方政府债券发行两种现实模式进行回顾的基础上,提出中国现阶段应该加紧修订预算法基本条款,确立地方政府独立自主的债务融资主体的地位,使得地方政府能够通过市场化的发行方式进行融资,规范地方政府的融资行为,进而促进地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
出处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
CSSCI
北大核心
2012年第1期84-89,共6页
Journal of Fujian Provincial Committee Party School of CPC
基金
第四十三批博士后研究基金二等资助项目<地方政府信用评级理论与方法研究>(项目编号:20080430594)的成果